随机、对照、盲法早就成为临床试验设计的金标准,尤其盲法,最好双盲,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,仿佛不设盲的开放性研究,结果一定受影响、一定不可靠。
实际上,研究设计的基本原则,在当初R.A. Fisher提出来的时候,只有重复、随机和对照三原则,并没盲法什么事。
盲法的出现,确实使临床试验的数据质量和结果的可靠性,有了进一步的提升;如果一项临床研究,无法实施盲法,实际的影响有哪些?
1、受试者的心理因素对干预结果的潜在影响
如果受试者随机进入了他/她非常信任的一个干预组,那么干预的结果可能被强化;而若随机到了他/她不太信任的组里,他/她可能会提前退出试验,也可能坚持到了研究终点,但干预的结果可能被弱化。安慰剂效应也是心理因素影响干预结果的一个例子。
2、研究者对受试者的选择性偏倚和评价偏倚
开放性研究,研究者如果知道(或猜到)随机分配结果,可能会对随机结果产生影响,比如一个熟人想进对照组(进口药,效果有良好的口碑),那研究者完全可以关照一下,让他进入对照组,这个分组的结果就不再是随机的过程了,而是人为干预的结果,可能产生选择性偏倚,随机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破坏。
同时,由于研究者知道受试者接受何种处理,如果潜意识里,研究者对试验组的干预效果存有疑问,那么在进行结果评价时,如果评价的标准不是非常客观的方法,而是需要依赖于研究者的主观判断,可能会低估试验组的结果,这就是所谓的评价偏倚。
那么,如何降低不设盲可能产生的上述影响呢?
1、给受试者进行知情同意时,对不同干预方法进行平衡而客观地描述,尽量减小受试者在随机分配后的心理因素影响。
受试者无论身处哪个组别,发生不良事件都应妥善处理并给予客观评价,减少脱落情况的发生。不良事件与干预之间的因果关系判断尽量不受组别不同的影响,要有比较充分的判定依据。
2、尽可能实现随机结果的隐匿
不让试验实施的相关人员接触到随机分配方案,比如采用中央随机化系统CRS等技术方案,就可以消除研究人员对随机结果的干预。
3、研究不能设盲,但在结果评价时可以盲:
对于那些需要由研究来评价的指标,比如影像学评价、量表的测量等,可安排独立于研究的其它医学专业人员完成,而且最好是双人独立测评,比如影像学评价,可以搞一个中心阅片机制,两位专家独立进行所有中心的影像结果的盲评,从而最大限度降低人为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影响。